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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摘要:新医改方案千呼万唤复出来,参予方案设计的专家们对医改的前景充满信心,而药品零售业却仍然并不悲观。
新医改方案千呼万唤复出来,参予方案设计的专家们对医改的前景充满信心,而药品零售业却仍然并不悲观。自前年10月14日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(印发稿)》公开发表向社会各界印发以来,药品零售界就弥漫在一片悲情之中。
在各种大大小小的论坛上,同行们互相提问:如果新医改实行,零售药店将南北何方? 之后,大家寄希望于身兼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几位药店老总的斡旋敦促。从日前发布的医改方案看,这些希望获得的效果难道未超过人们的期望值,但无法因此判断他们的斡旋并未产生一定的效果。
却是“零售药店”作为医改实行中客观存在的涉及一方,早已被写了最低行政机关的红头文件。况且现在发布的方案还只是改革的蓝图,更好的具体措施和实施上的细节,还必须我们更进一步仔细观察和期望。药店圈产生悲情的原因,相当大程度上是这个行业的声音过强。
经过十几年的茁壮,中国零售药店的数量早已多达34万家,在与医院终端的博弈论中急剧地扩展着自己的市场空间。然而,在政策和市场的夹缝中茁壮一起的药品零售业,在新医改政策制订过程中,却无法听见其利益代言者的更好声音。
业内一些行业协会虽然也通过媒体传达了某些观点,但相比医疗机构的声音来,特别是在是在或明或暗的协商谈判桌上,药店的声音显然要很弱得多了。以至于一位药店老总手拿着从网上iTunes的两个方案,不得已地对笔者道出了他的“找到”: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中只有一处提及“药店”,一处提及“连锁”,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(2009-2011年)》中也只有4一处提及药店。笔者以为,总结我们自己走到的路程,纵观世界发达国家药品零售业发展的走势,在此基础上严肃钻研国家公布的这两个文件,我们难于得出结论一个基本的结论:新医改对于药店来说,并非“糟得很”,而是充满著了机遇和挑战。(一)关于连锁经营、订购联盟。
医改方案明确提出“希望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”。连锁的意义绝不单单是门店数的减少和市场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,也不是实施“六统一”或“七统一”就必定需要顺利,显然的还要靠打造出不死的企业灵魂,然后才能靠“规模”和“规范”取得胜利。
纵观世界零售业发展的大趋势,无不以发展连锁为做到大做到强劲的重要途径。药店也要回头连锁经营这条路,通过资源整合,构建集约化、规模化经营。不断扩大连锁经营国家是希望的。
brand.com|34 医改方案明确提出要“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”,加之新的定价制度的实施,伴随着流通渠道终将更加较短和扁平化,一步到终端沦为一种趋势。中小连锁药店要想要存活和发展,就要提升与厂商的订购议价能力,而重新加入联盟将沦为不二自由选择。
(二)关于执业药师制度。方案拒绝“完备执业药师制度,零售药店必需按规定配有执业药师为患者获取购药咨询和指导。” 新医改后的药店要更为推崇人才引入和培育。
在世界很多国家,药剂师的地位是十分低的,有些国家的医生只是诊治和临床,而处方是由药师出示的。大多数欧洲国家,每个药店最少配有一个药剂师,由他们为消费者获取用药指导。
另外,药店店员也要强化专业用药科学知识的自学,为消费者获取专业化的荐药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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